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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研究

论文摘要

“道”为老子哲学的中心范畴,是形上的本体。本文从创生论和天人合一论的角度去阐发,由此可知,道是宇宙“生生大化”的本体依据,而人道当效法天道而获得安身立命之本。但天道与人道不是主客二分之道,而是一道。人与天一也,天道和人道本为一道,言天道时有人道,论人道时不离天道。天道与人道不是道的二元分立,而是道的一体两仪。通过对《老子》文本的历史主义还原式解读,知道“自然”的本义并非今日所说的自然界,而是指“自己如此”。“自然”是道的存在方式或内在属性,而“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学的中心价值,进一步推证出“道法自然”即是“人法自然”。接着,对“道法自然”的理论特征从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三个层面进行了探讨,得出一致的结论是“道法自然”有利于宇宙和人类的生生不已。老子之所以要进行“究天人之际”终极的追问,是要人类由认识天之“本然”而知人之“应然”,归底还是对人的终极关怀。老子哲学的“天道自然”的宇宙观落实到人生领域则为“无为而无不为”的人生观,本文从“不妄为”、“不他为”和“不私为”三个层面对“无为”思想进行了解析。指出老子主张“无为”不是消极地无所作为,而是要学会善为,否则人类的生存发展无法为继。后,老子的宇宙观和人生观体现的社会观即为“小国寡民”的社会理想模式。本文对《老子》的第八十章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认为“小国寡民”思想并不是开历史的倒车,要求人类回到原始蒙昧的生存状态中去,而是表达了老子的社会改造的构想,要求人类在达到一定的文明阶段时,能知其文明,守其素朴,不被文明(尤其物质文明)本身所异化,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这是一种精神境界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