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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技政策伦理价值的冲突与消减

论文摘要

科学技术是人类文明的标志。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离不开科技政策的引导。作为国家发展科技事业的意志表现形式之一,科技政策具有相对独立的完整体系,其本质和特征、内容和形式、结构和功能,是体系的构成要素。科技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过程,总是体现出鲜明的伦理价值指向。科技政策既要回答实然性问题,作出技术性政策,体现真理层面的价值,也要回答应然性问题,作出规范性政策,体现人文层面的价值。即是说,科技政策不仅是追求现实目标的实现,而且要符合其内在的伦理价值判断标准。科技政策伦理价值的目标,高限度是实现人类社会的共同发展,低限度包括促进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规制科技发展的负面效应等伦理价值目标。这些目标不仅为科技政策的选择提供标准,而且可以提高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和历史责任,同时也为科技立法提供道德支撑和伦理认同。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科技政策面临着自身和科技带来的各种问题和冲突。由于社会环境中存在的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决策机制分散化问题,出现利益与责任的冲突;由于科技负效应的凸显,出现“真与善”的价值对立;由于提高科技生产效率的要求,出现效率与公平的价值张力失衡。现代科技政策在深刻的经济社会改革中展开,面对各种伦理价值冲突,如何通过合理的科技政策调和现实中错综复杂的科技伦理问题,已不能回避。本文认为,科技政策伦理价值的冲突本质上是利益的冲突,将会一直存在于科技政策运行的各个环节中,不可能找到一劳永逸的方法将冲突完全化解,只能寻求某种方式把存在的冲突逐步消减,使其适应社会伦理规约以及科技发展的要求。需要通过加强科技政策过程中的伦理调适,提高科技政策过程中的伦理自觉,通过改善科技政策的制度环境、建立科技政策的伦理制度、完善科技法律体系等途径,建立以伦理价值为本位的制度规范,增强科技政策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科技政策运行过程等措施消减科技政策伦理价值的冲突,终引导科技朝着更有利于实现人类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道路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