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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意向与合作行动

论文摘要

随着学界对于集体行动研究的日渐深入,集体意向理论也成为了英美分析哲学界较为前沿和热门的研究论题之一。心灵哲学与行动哲学在上世纪下半叶的兴起,也为人们研究集体意向问题以及相关的一系列与集体意向性有关的问题提供了足够的理论背景。本文立足于集体意向理论的研究,并以此为契机,将集体行动以及合作行动纳入到我们研究的视野之中,希望提出一种关于集体行动中行动者所持有的意向状态的结构模型,并以此为基础对集体行动的结构与机制,以及集体行动中的合理性准则进行系统梳理和论述,终实现对集体行动中的合作行动的内在机制和属性的理论阐释。从文章的题目——“集体意向与合作行动”不难看出,全文关注的重点问题来自两个方面,即集体意向理论与合作行动理论。文章的前四章是在重点论述第一个问题,即集体意向问题,这部分由意向的独特性、意向与集体意向的关系、集体意向与集体意向性的关系、集体意向与集体行动的关系、关于集体意向的“Ⅰ-mode”研究进路以及关于集体意向的“We-mode”研究进路这几个子论题组成,并通过对上述几个论题的论述,提出了本文关于集体行动中意向状态的结构的“实践相关转换模型”。而全文的后三章则是在处理另一个问题,即合作行动的问题。由于在前一部分的论述中,我们指出了理解集体意向的关键就在于对于“合作性”的把握上,而博弈论的理论模型恰恰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种研究的可能,这其中的一些对局模型与实证结果将集体意向与合作行为联系到了一起,于是这也指引我们在文章的后半部分引入了博弈论作为主要理论背景。因此,正是这样的一种内在联系使得全文的前后两部分关联起来,并使之成为一个理论整体。关于合作的论述从两个方面展开,首先是引用经典博弈论理论中的一些关于协作的例子,然后是结合来自行为博弈理论中的实证结果,同时,在这两部分中我们依然坚持采用前几章中得到的集体意向理论,力图实现对集体行动以及集体合理性的一种可行的解释。终,在上述的理论预备的基础上,在全文的后一章对合作行动展开直接论述,给出了合作行动需要满足的一组条件,并且给出了本文对互惠理论的理解。因为上述的论证思路,本文涉及的两个关键论题——集体意向与合作行动得到了统一和融合,并互相提供理论支撑,从而保证了全文的论述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具体来讲,全文的第一章为“意向的独特性”,在这一章当中我们重点论述了意向作为意向状态的一种,在本体论意义上具有与信念、愿望等其它意向状态一样的独特性。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对于我们继续论述集体意向的本体论地位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因为只有意向本身在本体论意义上具有了独特性,集体意向作为意向的一种,才可能在本体论意义上讨论其具体的属性。在行动哲学的传统理论中,初是把意向当作信念与愿望的叠加来处理的,但是这种还原式的论断已经被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所放弃,因为很多的研究都表明上述对于意向的理解并没有把握到意向在本体论意义上的独特属性。因此,塞尔等人就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不同于前人的理论,即认为意向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意向状态,是不能被还原为信念与愿望的叠加或是其它的形式。本文赞成并采用了上述观点,并以此为论证集体意向的本体论地位的基础之一。全文的第二章为“与集体意向相关的几个基础论题”,在这一章中具体探讨了以下三个论题,即从意向到集体意向的过渡问题、集体意向与集体意向性的关系以及集体意向与集体行动的联系。首先,本文给出了从意向到集体意向过渡的两种方式——简单式与复杂式,前者指的是直接对关于意向的理论进行平移,从而实现过渡;而后者则是指借助于意向性与集体意向性的概念进行中转,而实现这种过渡。终通过对比,本文选择了后一种过渡方式。然后,在第二个论题的论述中重点澄清了集体意向与集体意向性这两个概念从自身属性以及到使用目的上的根本差别,并指出了很多时候我们对这两个概念在使用上存在混淆。后,在第三个论题的论述中首先给出了集体行动的一种简单界定,即至少两个行动者一起行动,从而为下文中论述集体行动提供一个必要的基础,并在此基础上指出了理解集体行动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去把握集体行动中行动者所持有的意向状态的结构是什么。全文的第三章为“集体行动中意向状态的本体论结构——‘Ⅰ-mode’的进路”,从这一章开始进入了本文对于集体意向理论的专门论述阶段。在对于集体意向的讨论当中,“Ⅰ-mode”一直以来都是很有影响的一种,其主要观点为在坚持集体意向理论研究的个体主义立场的同时,认为集体意向本身在本体论意义上并不存在,而只是个体意向与个体信念的叠加,这是一种关于集体意向的典型的还原式分析套路。在这一部分中,我们首先指出了对于集体意向的工具主义的理解是不成立的,同时也指出了吉尔伯特式的“集体心灵”理论也难以成为我们理解集体意向的合适理论背景。然后,再在此基础上开始对集体意向的论述。本文选择了托梅拉和米勒的模型,以及布莱特曼的计划理论和“SCA模型”作为较有代表性的“Ⅰ-mode”研究模型进行论述,指出了这种研究进路由于未能把握住集体意向中的“合作性”特质,因此也就不能成为我们理解集体意向的合适途径。全文的第四章为“集体行动中意向状态的本体论结构——‘We-mode’的进路”,很明显这一章是在上一章的基础上继续对集体行动中的意向状态的结构进行论述,只是此时研究进路换成了“We-mode”的方式。在这一章中,我们主要的理论依托来自于塞尔关于集体意向的论述。首先,文章重点阐述了塞尔所坚持的关于心灵的生物学自然主义的立场以及个体主义立场,同时塞尔认为个体的意识只能是关于自己的心灵的,因此这样的理论预设决定了塞尔不可能持有前一章中提到的还原式分析的立场。塞尔认为集体意向应该是一种在本体论意义上的原初态的意向形式,就如同“个体意向”一般。本文在这一点上同意塞尔的观点,但是塞尔对于此论点的论证却并不令人满意。因此,综合上述两种研究进路的优势,本文给出了自己对于集体行动中意向状态的本体论结构的理解——实践相关转换模型,认为所谓的还原并不存在,因为集体意向与个体意向是同时存在于行动者的心灵之中的,行动者根据具体的实践要求进行选择,两种意向状态在此选择的基础上进行转换。在这个模型的基础上,本章后指明了理解集体意向的关键就在于对集体行动中的合作的理解和把握。文章的前四章可以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理解,它重点论述了集体意向及相关的一些问题。而从第五章开始,文章论述的重点转移到对于行动的论述之上。首先,第五章“博弈、合作与集体意向”将我们的研究视线从单纯的哲学领域引入到了经济学领域。博弈论为本文的论述提供了很好的素材,在这一章中我们结合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以及其它协同博弈模型对合作问题展开论述,指出了集体意向为我们处理上述模型中的问题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并保证了终协作优解的实现。在这种集体意向与合作行动的理论互动的基础上,本章后对集体合理性问题也给出了一种可能的解释,指出集体合理性在本质上应该是基于集体意向状态上的关于集体行动的合理性原则。文章的第六章为“集体意向的实证研究:实验经济学的视角”,在这一章中,继续着上一章经济学领域的研究视角,并且在上一章的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引入了经济学实验的新成果,从而使实证研究在行动哲学的研究中成为可能。本章首先给出了关于实验经济学以及行为经济学的一个全景式的描述,指明它们在研究对象上与行动哲学有着共同之处,从而为后文中的理论交流奠定基础。接下来重点引入两个行为博弈的例子——公益博弈与瓜分博弈,通过我们对于这两个博弈的实验室模拟所得到的与理论推导结果不太一致的结论,指出了集体意向在理解这些实证结果时的作用,并且指出这些实证结果从实践的角度也是对我们之前关于集体意向所得到的结论的佐证。因此,本章可以看作是关于集体意向与合作行动的一种实证意义上的互动。文章的后一章“集体行动中的合作”在前六章内容的基础上,通过前述足够的理论预设和理论铺垫,给出了本文对于合作行动的理解,这种理解表现为一组关于合作行动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在给出这一组共五个条件之后,本章又继续对合作行动的内在机制进行了补充论述,结合进化生物学的知识,重点阐述了“互惠”的概念。在文章的后,结合给出的五个条件,我们引用了一些在集体意向理论中经常出现的具体事例对上述这组条件进行了检验,其结果是令人满意的。综上所述,全文以“集体意向”与“合作行动”为两大论证点,首先从对集体意向的论述入手,逐步厘清关于集体意向的一系列相关论题,并终在两大主流研究进路的基础之上给出了本文自己关于集体意向的理解,以及集体行动中意向状态的结构模型。而由于“合作性”这个概念对于理解集体意向的重要性,本文在对集体意向的论述基础上展开了对于合作的论述,结合博弈论中的经典对局以及实证结果,实现了集体意向理论与合作行动理论之间的良性互动。集体意向理论为我们理解博弈中的协作问题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基础,而博弈论中的实证结果又在另一个层面上为我们得到的集体意向理论提供了全新的佐证。总之,本文给出了关于集体行动中意向状态结构的“实践相关转换模型”,强调了合作对于理解集体意向的重要性,并以上述模型和理论为基础给出了合作行动所需要满足的条件,从而实现了对于全文的两个主要论题的完整论述与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