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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约纳斯的“责任伦理”风险观

论文摘要

“责任伦理”风险观,一言以蔽之就是用责任伦理来规避技术时代的风险问题。约纳斯认为,技术时代的风险不同于前技术时代的风险,它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现代的技术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技术,现代技术不只是人类的行为,也不只是人类行为过程中的单纯工具,而是一种“隐蔽的潜能”,一种“动力因”,一种“累积的过程”。身居技术“座架”下的人类命运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不仅自然生态系统卷入技术运动的漩涡,就连人类未来种族的延续也面临着风险的考验。针对这种情况,约纳斯提出了“确保人类未来的长久存在,决不可拿人类未来的存在去冒险”的形而上学律令。并指出,伦理学再也不能中立于技术之外,伦理学必须对技术事件说点什么,或者技术要受到伦理学的评估。本文首先论证了约纳斯“责任伦理”风险观的理论内涵。论述了技术时代的风险为什么成为伦理学关注的对象,传统伦理学为什么具有局限性,引出必须用责任伦理学来应对技术时代的风险。责任伦理应对技术时代的风险,既有理论原则、方法,又有应用实践的途径,可以说责任伦理风险观是一个系统的风险观。接着,通过与以贝克风险社会理论为代表的其它风险观进行比较,论证出责任伦理风险观超越了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从而,进一步加深了对责任伦理风险观的理解,并且在客观方面也升华了责任伦理风险观的研究价值和意义,对解决技术时代的风险问题能够提供可借鉴的作用。最后,结合以上两部分的论述,给责任伦理风险观做一客观的评价:责任伦理风险观既有积极贡献的一面,也存在不足。但是,总的来说,约纳斯的责任伦理风险观贡献还是大于不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