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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和谐关系研究——基于莫迪利安尼生命周期假说

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发展与进步,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开放,证券产品种类不断增加,银行个人金融产品不断地更新与进步,保险业也开始向家庭理财业务进军,家庭金融在家庭生活与理财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伴随着家庭金融的产生与发展,家庭所面临的经济决策也变得更为复杂,如何安排家庭消费与家庭投资?如何安排实物资产投资与金融资产投资?如何安排整个生命周期中各阶段的消费与储蓄?如何在各类金融资产中进行合理配置?本文对于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之间的和谐关系的研究正是处于当前家庭金融逐渐发展的背景下,对以上问题进行研究并予以解答。本文研究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之间的和谐关系以莫迪利安尼的生命周期假说为基础,将家庭整个生命周期分为独身期、家庭形成期、家庭成长期、家庭成熟期以及退休期5个阶段,按照家庭收入水平的不同将家庭分为低收入家庭、中等收入家庭、高收入家庭3个阶层,研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如何安排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以及家庭如何在各项金融资产之间进行配置,通过利用家庭金融手段使家庭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达到消费效用最大化。文章第1部分为前言,主要是对本文的研究背景、本文所涉及的相关概念、文章结构、研究的目的与意义进行了阐释。首先,本文的研究背景是随着家庭金融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家庭收入水平与财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家庭在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方面面临的决策越来越复杂,需要相关的理论研究。其次,本部分还对文中所涉及的家庭、家庭消费、家庭金融、家庭生命周期以及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和谐关系进行了定义和阐释。再次,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解决居民家庭在生命周期中的各个阶段如何实现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的和谐关系的问题;研究的意义在于,提高家庭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福利水平,使得我国金融业能够取得更好的发展,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文章第2部分为相关理论回顾及文献综述,包括消费理论、家庭金融理论及文献综述三个部分。首先,消费理论分为马克思消费理论和西方消费理论两个部分,其中西方消费理论包括古典经济学时代的消费理论、新古典经济学时代的消费理论以及近现代西方经济学主要消费理论三个部分,古典经济学时代的消费理论又包含了配第、斯密、萨伊、马尔萨斯、西斯蒙第等人关于消费的部分理论;新古典时代的消费理论包含了边际学派及马歇尔的消费理论;近现代的消费理论包括凯恩斯的绝对收入假说、萨缪尔森的大综合、杜森贝利的相对收入假说、莫迪利安尼的生命周期假说、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假说;消费理论的最新发展主要是对上世纪70年代以来消费理论方面的新进步的阐述,包括随机游走假说、流动性约束假说、预防性储蓄假说、损失厌恶假说和λ假说。其次,家庭金融理论较少,包括金融资产选择理论、生命周期理论、家庭金融市场参与理论和“有限参与”之谜;最后,文献综述部分包括了国外研究现状、国内研究现状两个部分。总的来看,关于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之间关系的研究甚少,目前还没有对二者和谐关系的研究。文章第3部分对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和谐关系的现状进行了介绍,并结合美国的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性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还较低,为70.50%,比美国了低了10个百分点,我国城镇居民家庭金融资产占家庭财产比例为34.90%,比美国甚至还略高。但是,在家庭金融资产构成方面,我国城镇居民家庭金融资产主要以现金及储蓄存款的形式存在,该比例达到79.80%之高;而在债券、股票、基金等风险性金融资产方面的投资甚少;最为重要的是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家庭在保险和退休准备金方面的投资过少。这一系列情况都不利于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和谐关系更好的实现。文章第4部分对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和谐关系的作用机制和实现方式进行了研究。首先,根据宏观经济学中的消费理论,对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之间的作用机制进行了研究,家庭通过跨时期的消费决策与家庭金融产生联系,家庭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能够增加居民家庭生命周期中的消费;其次,根据莫迪利安尼的生命周期理论,分析了在生命周期中的不同阶段,我国不同收入水平的城镇居民家庭由于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消费需求等方面的差异,在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上的不同安排,以及家庭金融资产的合理有效的配置等相关问题。文章第5部分为结语部分,主要是根据第3部分的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和谐关系现状和第4部分对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和谐关系的实现研究,对政府、金融机构以及居民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改善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和谐关系的现状。首先,政府应该:第一,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第二,完善金融监管制度,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其次,金融机构应该:第一,创新金融产品,增强金融市场活力;第二,加强对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教育,提升服务水平。再次,居民应该:第一,转变消费观念,在生命周期中安排消费计划;第二,进行适量的风险性金融资产投资,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家庭财产性收入;第三,根据家庭风险偏好情况,合理安排家庭金融资产组合。研究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之间的和谐关系,首先,可以解决居民家庭在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之间的合理安排问题,使得家庭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消费安排能够达到消费效用最大化,即在初始禀赋和收入水平既定的条件下,家庭在整个生命周期中通过充分利用金融手段进行有效金融资产投资,可以使得家庭福利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其次,提高居民家庭的金融参与度以及投资金融资产的比例,能够扩大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规模,增强各类金融机构及金融产品之间的竞争,从而促进我国金融业更加健康的发展;再次,适当的利用家庭金融手段,能够提高居民家庭财富水平,从而提高居民家庭消费水平,拉动我国相关产业经济的进步,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对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和谐关系的研究意义重大,但是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很少将二者结合起来研究,目前暂时没有对于二者和谐关系研究的文献。本文对于二者和谐关系进行了定义,明确了研究二者和谐关系的重要意义,并对二者和谐关系的实现方式进行的研究,可以说是一次开拓性的尝试,并从一定程度上推出了二者和谐关系的实现方式,及目前我国经济中促进二者和谐关系的发展应该改进的一些方面,对于家庭福利的提高、金融业的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促进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数据、篇幅等客观原因的限制,本文的研究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有待改进。第一,由于数据可获取性的原因,无法利用我国居民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的相关数据直接进行实证研究,也无法将家庭消费与家庭金融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验证。第二,本文以莫迪利安尼的生命周期假说为基础进行消费的研究,但是生命周期假说本身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