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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对大型企业集团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论文摘要

业绩考核是建立激励约束制度的基础,是完善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部分;它又是一种管理制度,是随着管理思想的变革而变革的。业绩考核体系是“一套信号机制”,将所有者目标传递给经营者,使经营者的努力方向与所有者目标一致。其实它通过减少两者的信息不对称,减少代理成本。减少代理成本既是业绩考核的一个内在功能,又是建立业绩评价体系的一把标尺。 1999年财政部建立的评价体系标志着中国初步建立了企业业绩评价体系,但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分散导致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评价的目标与经营目标不一致,存在很高的代理成本。不同的评价主体会建立不同的评价体系。在出资人制度完善的前提下,应该建立出资人为主体的评价体系。 要减少代理成本,就要准确衡量经营者为所有者创造的价值。企业的绩效既与经营者的努力程度相关,又取决市场结构的种类、经营者自主权的大小、市场风险的状况。在业绩考核时要处理这些因子,使业绩能全面反映经营者的贡献。企业的价值包括短期经济效益价值和长期发展战略价值,两者在一定程度上有替代关系。经济增加值是衡量企业短期经济效益的较优指标,很好地处理了市场风险、研发投资对经济效益的影响,能准确衡量经营者对所有者创造的财富,代理成本较低。这是业绩考核体系的第一条准则——让公司业绩指标尽可能反映经营者的努力程度——的应用。从企业与顾客的关系、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企业创新与学习能力、企业的制度建设等方面来衡量企业的长期发展价值,代理成本也较低,因为根据业绩考核体系的第二条准则,在报酬激励合同中,加入另外一些业绩指标,使指标包含更多的经营者努力程度的信息,可以降低委托代理成本。 业绩评价具有很强的个性,很难建立一个既适合所有企业又包含具体指标的业绩评价体系。本文只是根据建立指标评价体系是减少代理成本这一内在要求,在中国实践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增加值和战略平衡计分卡的理论,提出一个业绩评价体系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