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佳博论文网!

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理论

论文摘要

九十年代以来,学术界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理论的研究渐呈热潮。论者几乎一致认为应当引进该理论,以弥补有限责任的缺陷、遏制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行为。笔者对此持不同的见解。本文分四个部分,分别对论者引以为支撑的三个论据进行了考察、辨析;在此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提出了制度替代的基本构想。 第一部分对美、英、德、日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理论的实践状况、不同特点及原因进行考察,由此说明各国并没有形成相对统一的规则和学说。 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清理整理公司的系列政策法和司法解释,指出其并未突破有限责任原则,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理论有着根本的区别,并对其作用做出评价。 第三部分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与有限责任的关系进行了理论辨析。认为有限责任的本质是出资人对公司的一次性出资义务;出资人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后,以股东身份所为之不法行为不能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现实中出现的“公司问题”不应都归因于有限责任。因此,没有必要以否认公司法人人格为手段追究有关股东的无限责任。 第四部分对主要的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予以分类,拟在现有法律框架中寻求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