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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中民营经济的制度创新

论文摘要

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建国以后形成的以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国有经济主导的所有制结构和计划经济体制最完善的经济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问题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就已提出,但是未能取得很好的成效。此次中央重提振兴东北,给东北老工业基地带来了机遇。本文以此为背景,从东北老工业基地现存的问题出发,讨论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的改制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制度创新问题,以找出振兴、调整和改造老工业基地的关键出路。针对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比重过大、机制不活和民营经济规模小、发展缓慢、产业等级低的现状,拟解决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优劣互补融合问题。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论述阐述了老工业基地的概念及内涵、东北老工业基地形成及历史沿革及东北老工业基地存在问题。第二部分分析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首要难点是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增强国有企业的自生能力。国有企业比重过大、分布不合理、国有资本管理不合理,组织形式单一,特别是国有企业社会性负担、债务负担等负担过重等问题,压制了国有企业自生能力的发挥,减负是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改制的必要条件,改制是解决国有企业自生能力的突破口。文章第三部分借鉴国内外国有企业改制的经验,寻找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出路。文章第四部分是全文的重点。从民营经济概念出发,通过对东北老工业地区的民营经济发展现状的分析,得出想要扩大东北地区民营经济规模,单靠企业自身和努力,以传统的滚雪球、“渐近式”的方式是难以在短期内做大做强的。然后从马克思的资本集中理论和现代产权理论出发,论述对东北民营经济从内部制度和外部制度上进行创新,以实现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的承接,实现与国有企业的优劣互补融合,发展混合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