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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农户”模式下的利益机制研究

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小规模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公司+农户”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主要组织模式,在缓解农户与市场间矛盾,降低农户市场风险,节约交易成本以及引导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扩大专业化生产规模,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与农户之间通过订立契约而相互联系,从而将市场原则引入了农业产业组织,有利于产业组织绩效的提升。然而,从目前这一组织模式的具体运行来看,其弊端也日益呈现,主要表现在公司与农户之间的利益机制不完善,难以形成严格意义上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制度保证,从而制约了组织自身以及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就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现状来看,“公司+农户”作为一种主要模式还将在相当时期内继续存在和发展。因此,研究并探讨影响“公司+农户”模式的利益机制问题对促进我国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实际意义。 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和资源配置理论为分析工具,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的农户与龙头企业间的利益机制问题为中心,案例剖析“公司+农户”模式有效运行的内在机制,从中欲验证和得到一些有益的结论和启示。 建立和完善利益机制,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即使有了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还有一个利益主体都能认真实施和兑现的问题。因此,建立和完善“公司+农户”的利益机制,要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根本目的出发,围绕影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利益机制的因素,改进原有的组织模式,并调动龙头企业和农户两个积极性,明确基本原则,加强政府引导,逐步使其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