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佳博论文网!

“股田制”对“三农”问题的效应分析

论文摘要

上个世纪90年代,“股田制”作为一种创新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在中国悄然崛起。“股田制”以一定时期的土地使用权入股为核心,改变了土地传统的经营方式,创立了新的土地流转形式,被认为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个伟大创举。鉴于我国“三农”问题的严重性与“股田制”在这些方面显示的现实有效性,本文从理论的角度,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股田制”对“三农”问题的效应。首先,本文论述了“股田制”的内涵及其产生和发展现状。“股田制”作为目前农业产业化的一种创新模式,还处于起步摸索阶段。“股田制”通过由农户自发组织的土地联合、资金联合与劳动联合,以股份合作的组织形式为农村经济的统一经营和发展壮大提供了组织制度的保证,实现资源和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接着,文章分别分析了“股田制”对农业、农民、农村的效应。对于农业问题,本文研究了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实现形式,既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模式,分析了这一经营模式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发现现阶段制约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龙头企业生产成本高、龙头企业生产要素短缺、龙头企业优化资源配置的能力有限。随后,在此基础上引入“股田制”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本文从龙头企业与农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龙头企业生产成本的节约、生产要素的满足、优化资源配置能力的增强这四个方面分析论述了“股田制”的积极作用,认为农户建立的土地股份公司与农业龙头企业以股份制的形式成立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企业集团公司,可以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双赢,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我国农业问题的解决。对于农民问题,本文研究了我国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情况。首先指出我国农村劳动力数量庞大,存在大量过剩劳动力,而且由于土地制度的约束、转移劳动力就业渠道狭窄以及农民总体素质较差,农村过剩劳动力的转移存在很大难度。接着提出“股田制”有利于推动农村过剩劳动力的转移,本文从创新的土地产权制度的建立、多元化就业渠道的开辟和农民素质的提高这三个方面论述了“股田制”对于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积极作用,认为“股田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问题,加快我国农民问题的解决。对于农村问题,本文研究了我国小城镇建设的情况。首先论述了小城镇作为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发展对农村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并且指出我国城镇化进程明显滞后的原因是因为存在着许多制度障碍的制约、农村城镇化的产业支撑薄弱以及由于利益诱惑扭曲了农村城镇化进程。接着提出“股田制”有利于农村小城镇建设,本文从“股阳制”的产权特点、产业支撑、农村过剩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以及矫正政府行为这四个方面论述了“股田制”对于农村小城镇建设的积极作用,认为“股田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农村小城镇建设进程,促进我国农村问题的解决。文章最后提出了一些“股田制”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且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