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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轨时期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作方式研究

论文摘要

本文以金融中介为分析视角,以既有的主流经济学关于金融中介的理论为理论的出发点,以资产管理公司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内在经济特征的变化和由此引发的问题为切入点,着眼于既有理论所无法合理解释的转轨时期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方式,重新审视既有理论并做出相应的创新。本文的研究以转轨经济为背景,构建了对资产管理公司运作方式的系统分析框架,这对于目前关于资产管理公司运作方式研究零散和非系统的现状将是一个很好的改善。而且,本文的研究对于转轨经济中资产管理公司运作方式的阐述、演进路径的预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本文首先对转轨时期金融中介功能进行了界定和分析,提出了在中国的经济变迁中,金融中介的功能是使私人贷方与国有借方建立金融联系,并以此为主线,阐述了这种联系的优势和缺陷,指出由于无法进行风险拆分,从而使转轨中的经济承受着日益累积的风险压力,因此,把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比较好的贷款与一部分不良贷款分开,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成为外生性金融中介安排逻辑的必然延伸,从而对资产管理公司的产生及其在转轨经济中的功能进行了定位。 文章以资产管理公司运作方式作为研究对象,依次对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收购、不良资产处置、运作中的败德行为、处置的影响因素、渐进改革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分析,得出了以下几点结论:(1)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渐进转轨的顺利进行,就必须存在一个不是按照商业原则,而是根据政府偏好运作的资产管理公司,因此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收购和政策性处置符合渐进转轨逻辑;(2)在现实运作中,资产管理公司存在着双重处置:一方面是一定程度上遵循政府偏好的处置方式,另一方面是一定程度上的商业化处置方式,从而在运作中采用半政策性处置与半商业性处置相结合原则。而由于资产管理公司风险外部化而收益内部化,从而出现了政策性不当处置和商业性不当处置并存的状态,这在转轨经济中也具有必然性。(3)在二次剥离中,采用半政策性收购与半商业化收购相结合的原则,既是国家对政策性不良资产的认可;而采取打折方式,不是按账面价值全额收购,也是对国有银行道德风险的制衡,与二次剥离方式相适应,处置也必然是遵循半政策与半商业性相结合的原则。(4)资产管理公司败德行为的分析模型揭示:剩余权益的分享比例的确定,对于其能否实现有效运作至关重要,因此当前存在的剩余分享软约束成为其败德行为不可忽视的诱发因素。而且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约束能力较弱,败德行为被发现的概率较低,也容易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