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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公司的两重经济职能研究——兼论国有控股公司的改革和完善

论文摘要

国有控股公司的出现,为解决国有企业权、责、利不统一的问题,提供了一个值得实践的方式,也成为构建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所需关注的一个焦点。广泛存在的国有控股公司的失控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国有控股公司有其特殊性,它既肩负着主导国民经济发展的重任,又是参与市场竞争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这就造成了企业目标与政府目标的矛盾和冲突。本文试图从政府投资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两方面,来论述国有控股公司的两重经济职能,以及它们对于国企改革的指导和示范作用。作为政府投资主体,它们必须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成为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保障;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它们必须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本文要讨论的关键是如何规范国有控股公司的行为,一方面,要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履行政府投资主体职能,落实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另一方面,要在政府的宏观政策指导下履行市场主体职能,既不脱离政府的宏观政策指导,又能有效避免政府的过度行政干预,以及如何通过这两方面职能的有机结合,达到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目标。本文共分六个部分。导论部分阐明了论文的研究目的,结构框架和研究方法。第一章是国有控股公司的形成及两重经济职能的概述。主要通过对国有控股公司的定义及其形成过程的阐述,说明了建立国有控股公司的必要性,及其两重经济职能的重要作用。第二章是国有控股公司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论述了国有控股公司的主导地位及其重要性,并分析了影响其发挥主导作用的因素,为改革和完善国有控股公司指明了方向。第三章是国有控股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主体作用,主要以超产权理论为基础,阐明了市场竞争主体是有效避免政府过度干预的手段,并分析了影响国有控股公司市场竞争力的因素,为完善其市场竞争主体职能提供了改革的思路。第四章是国有控股公司两重经济职能的有机结合。从市场竞争主体职能和政府投资主体职能的相互作用出发,论述了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它们不仅不是完全对立的,而且可以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实现有机结合。第五章是完善国有控股公司两重经济职能的途径。试图建立一种尽可能弱化和摆脱政府的微观干预,同时又能承担和实现政府的宏观目标的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从而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