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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经理人激励机制研究

论文摘要

股权分置是经理人激励机制变迁的制度性背景。在此背景下,本文首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引起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势必对经理人激励机制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并参考组织行为学的相关理论,提出管理过程激励的四个激励环节和以控制权为核心的非管理过程激励机制,从而建立了一个经理人激励机制的理论分析框架,然后在此框架下对股权分置改革前后的经理人激励机制进行比较研究。股权分置改革前,国有股和法人股占股份的绝大多数并且不能流通,所有者在一定程度上是“虚位”,缺乏对经理人的有效监督,经理人通过行政任命,甚至有时还会兼任董事长职务,经理人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可能性极大;由于大部分股权不流通,资本市场有效性不足,同时经理人市场也不完善,公司治理对经理人的激励严重缺乏。在这种环境下,管理过程激励中的四个环节也存在很严重的缺陷:行政目标大于企业目标;行政评价为主,市场评价机制不健全;经理人工作绩效和报酬不相关;短期激励与企业长期发展目标不一致。管理过程之外,由于经理人控制权不可动摇,在职消费和关联交易等都会对经理人产生偏离企业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的激励。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股权结构高度集中的格局将发生根本性改变,经理人选拔将不再以行政任命为主,外部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也逐步走向成熟。此时管理过程激励的每个环节都将有所改善:经理人行政激励目标弱化;绩效评价机制得到改善;奖惩制度多元化。控制权的可替代性意味着经理人不再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因此非管理过程中负激励因素的作用将会大大减弱。因此,整体上讲,股改之后,经理人激励机制更有可能朝着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目标转变。但股权分置改革后经理人激励机制仍然有很多不足,委托-代理问题依旧存在;经理人仍可能利用监督的缺口,以不正当的途径满足自己的各种需求;业绩与报酬相关性仍不明显等等。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促进激励机制多元化发展;激发经理人的创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