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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权力争夺与村民自治——山东省滨州市D村的案例

论文摘要

随着税费改革及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农民负担减轻、收入增加,越来越多的农民预想在村内的政治领域占据一席之地,村庄权力争夺愈演愈烈。以山东滨州一个村庄的权力争夺案例为研究对象,发现:在村“两委”的权力争夺过程中不同的村民派系、镇政府等有着不同的角色。单个村民可以控制的资源有限,要实现对资源的交换、分享和聚集,他们必须与其他行动主体进行合作,即形成不同的“派系”,从而在权力争夺中获得群众基础。不同派系的村民在各自“领袖”的带动下,展开了激烈的选举及随后的争夺。镇政府尽管不能直接干预选举,但会利用自身的权利和有利条件,积极为听命于自己的候选人出谋划策,从而在工作中获取相应的政绩,得到提升的机会。中间“派系”(即非“亲族”)村民因为无论哪个候选人竞选成功对他们的利益获取影响不大,他们会对村“两委”的权力争夺持观望态度,政治参与热情不高,甚至采取搭便车行为。造成村民不同“派系”斗争的根本原因在于利益的争夺。面对争夺,选民会比较个体性需求与公共性需求,从而决定采取何种策略;镇政府则对村委会选举及村干部争权采取干预或不干预的行为策略,然后村民对镇政府的行为选择采取反对或者默认的策略,由此可以建立展开型博弈模型。村“两委”在镇政府与村民的行为约束下,会针对对方的行为策略选择相应的策略进行应对,从而使得村“两委”处于无限斗争中。由于村“两委”的权力争夺,使得“贿选”愈演愈烈,选举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基层民主流于形式,村民缺少参与热情,村庄收入减少,债务负担沉重。但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及对在任领导班子的了解,村民认识了村主任与村支书的为人,为下一届村民选举提供了借鉴。同时,虽然村“两委”的权力争夺愈演愈烈,但村民的维权意识、民主意识、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本文的主要结论:第一,经济环境的变化改变了村干部及村民的利益诉求,经济利益逐渐取代社会利益,成为竞选村干部的主要动机;第二,村庄传统的宗族势力被建立在经济利益基础上的不同“派系”所代替;第三,镇政府由原先的直接任命村级领导改为表面中立,实则支持对自己有利的得力干将获取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