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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城镇化——基于经济学“人的发展”视角的城镇化理论与实践

论文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镇化进程进入加速发展时期,到2012年,城镇化率达到52.6%,成就了世界城镇化史上的奇迹。但是,超高速的城镇化率的增长,也带来了城镇化一系列的问题:城镇化系统不稳定、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缓慢、大城市病等等,他们成为阻碍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新障碍。我们认为,这些问题产生源自传统城镇化模式的弊端,源自对城镇化进程含义的片面理解。城镇化是社会化的过程,社会化的主体是人,城镇化带来的gdp增长和城镇化率的提高只是中间手段,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发展,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过分注重城镇化“物”的发展而忽视了“人的发展”做法直接导致了诸多城镇社会经济问题的产生。要在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中解决这些问题,要全面推进城镇化健康、平稳、迅速的发展,只有重塑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用符合当前中国实际情况和全面理解城镇化涵义的新型理论指导实践,才能最终走出乱象丛生危机。因此,我们提出了“人的发展”视角的城镇化理论,明确“人”在城镇化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把城镇化水平的评判标准更多的放在人是否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上,经济发展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它将人本主义思想贯彻到理论的各个方面,要求我们用人本主义看待发展,把人本主义作为城镇化的重要指导思想,把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市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发展人、实现人的实质自由,既要按客观规律办事,又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既要经济发展,又要人的发展,做到“见人又见物”。经济学“人的发展”视角下城镇化理论来源于马克思主义人本理论的实际应用,来源与对城镇化涵义的深刻理解和拓展,来源于对我国传统城镇化理论的扬弃。与此同时,我们融入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的自由发展观。他“以自由看待发展”,认为发展的本质是人的实质自由的扩展,他所说的实质自由是指人们有享受他们所希望的生活的能力,从这个方面讲,实质自由可以表现为很多工具性的可行能力,他们包括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保障、防护性保障。这样的分类,使得我们在进行“人的发展”水平的评价时,能够找到具体便捷的方法。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4两会召开之际,我们提出新型城镇化理论要重塑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把人本思想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理念贯彻到中国特色城镇化理论与实践之中。本文第一章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进程和面临的几个问题。第二章,分析问题的本质并提出“人的发展”视角下的城镇化理论。该理论以马克思主义人本理论为核心,引入阿玛蒂亚森的自由发展观,认为城镇化进程不仅仅是表现为经济的发展,更应该体现人的全面自由的进步。同时,用四个关系来具体释义该理论。第三章提出了“人的发展”水平的评价标准,即从人的工具性自由角度来分别判断。第四章根据第三章提出的“人的发展”评价标准和指导思想,尝试通过具有代表性的要素对每个工具性自由进行定性分析。文章的第五部分是、“人的发展”视角下城镇化理论的落脚部分,给出了促进城镇化中人的发展的政策建议,认为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是其中最重要的两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