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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的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研究

论文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科技创新一直受到高度重视。1988年,邓小平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党的十八大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2013年,在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题的第九次政治局集体学习上,习近平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着中华民族前途命运,要求全党全社会都要充分认识科技创新的巨大作用,敏锐把握世界科技创新发展趋势,紧紧抓住和用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面向未来的一项重大战略实施好。尽管我国科技创新取得了很多成果,但距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仍然薄弱,一些重要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和产品主要还依赖进口,大批科研成果未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企业原始创新能力严重不足,关键技术受制于人;创新驱动型企业太少,经济发展方式难以转变。面对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我们曾以没有足够资金支持、没有足够人才、缺少现代设备和先进计算能力为由进行解释。但是,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2012年用于科技创新的财政支出已达到5600.1亿元,是1988年的46.24倍;自1999年以来,中国理工科的本科和研究生人数大幅增加,2012研发人员全时当量达到324.68万人年,是1992年的4.8倍。设备也充裕,如今中国拥有一些最现代化的实验室,配备了最先进设备。资金、人才、科研设备等条件我们都已处于世界领先水平。面对巨额投入与自主创新能力依然不足的现状,我们不禁要问:影响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主要障碍究竟是什么?本文提出制约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主要障碍是一些现存的微观制度缺陷。这些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1.科研契约缺少产业化导向和技术入股的制度安排;2.技术资产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界定产权,对发明者缺少激励;3.缺少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产生和成长的政策环境,创新源的产生和成长比较艰难;4.缺少有效的退出通道,风险投资制度体系的作用难以发挥。以上制度缺陷的共同点就是缺少技术创新团队拥有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的制度安排。在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源已超过资本成为最重要、最稀缺的经济资源,在促进创新源产生和成长方面,发达国家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这些经验主要包括:1.科研契约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导向,进行了技术入股的制度安排;2.确定了“谁发明,谁拥有”的技术资产产权界定原则;3.建立了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产生和成长的政策环境;4.建立了成熟、完善的风险投资制度体系。这些经验的共同点是对技术创新团队拥有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问题进行了有效的制度安排。由于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的不同制度安排,技术创新团队可能充满技术创新的激情和动力,也可能偷懒和搭便车。本文从契约、产权、企业组织、社会经济组织方面对技术创新制度中的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问题进行了研究。本文利用技术资产价值变化模型,研究了研发契约关键条款对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的影响,得出了技术创新团队期望收益的期权模型;利用淘金模型,分析了技术资产的租值消散问题,研究了技术资产的产权界定、保护、流转对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的影响;运用治理模式权衡模型研究了技术创新组织问题,提出技术创新型企业的剩余索取权悖论,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最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观点提供了新依据。还分析了风险投资制度体系的构成,研究了风险投资中的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问题及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提出风险投资是与知识经济发展最相适应的制度安排。本文对国内科研院所的科研契约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对美国硅谷、128公路两个科技园区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对比研究,这些研究验证了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具有激励效用的观点。基于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理论,本文分析了我国在技术创新制度方面的缺陷,研究了发达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经验。最后,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制度的总体思路:以实现技术创新团队拥有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为导向,在产权、契约、企业组织、社会经济组织方面调整我国的微观经济政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本文在科研契约、技术资产产权制度、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环境、风险投资制度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本文共分为八个部分,各部分的内容介绍如下:第一章绪论。本章指出了论文选题的背景和研究的意义,综述了国内外对剩余索取权、企业技术创新制度、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等领域的主要理论观点,介绍了本文主要研究内容、方法、框架以及创新与不足。第二章为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理论。本章从契约、产权、企业组织视角研究了技术创新制度的关键因素——剩余索取权问题,并从风险投资、技术资产方面研究了技术创新制度问题。在这些基础上,本章提出了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理论,通过分析创造技术资产的各种要素的特点和作用,研究了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归属问题,同时对技术资产提供者在企业中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问题进行了探讨。第三章为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的理论探索。本章首先分析了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对创新源产生和成长的影响。本文利用技术资产价值变化模型,研究了研发契约关键条款对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的影响,得出了技术创新团队期望收益的期权模型;本文利用淘金模型,分析了技术资产的租值消散问题,研究了技术资产的产权界定、保护、流转对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的影响;本文还运用治理模式权衡模型研究了技术创新组织问题,提出技术创新型企业的剩余索取权悖论,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最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观点提供了新依据。本文还分析了风险投资制度体系的构成,研究了风险投资中的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问题及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提出风险投资是与知识经济发展最相适应的制度安排。第四章为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理论的实证研究。本章通过对我国六家科研院所科研契约关键条款对实施效果的影响、美国硅谷和128公路发展成效对比等两个案例进行了实证研究,验证了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理论的有效性。第五章为基于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理论的中国企业技术创新微观制度缺陷分析。本章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我国企业使命的高度,分析了我国技术创新能力的现状与差距,提出“微观制度缺陷是制约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主要障碍”的观点,并从风险投资、技术资产产权制度、科研契约、创新源成长等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方面分析了主要的制度缺陷。第六章为发达国家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在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方面的启示。本章简单回顾了发达国家发展知识经济的历程,提出了创新源是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最稀缺资源的观点,分析了创新源替代资本成为最重要资源后,发达国家企业组织由大型股份公司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适应性变化。同时还研究了发达国家适应知识经济发展需要,在风险投资、技术资产产权制度、科研契约等方面的经验。第七章为完善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制度的政策建议。本章对制约技术创新的主要微观制度缺陷进行了总结,提出了完善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制度的总体思路:以实现技术创新团队拥有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为导向,在产权、契约、企业组织、社会经济组织方面调整我国的微观经济政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最后,本章在科研契约、技术资产产权制度、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环境、风险投资制度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最后,是研究结论与展望。本文的主要结论是:(一)在技术资产创造和应用过程中,各要素提供者都存在有限理性问题,无法掌握技术资产相关的全部信息,也无法准确预计技术资产的未来价值。同时,各要素提供者之间还存在严重的信息非对称问题,技术创新团队既具有信息优势同时也拥有多重选择机会,如果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提出并研究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问题,能够更有针对性地研究如何有效地激励技术创新要素的提供者——技术创新团队。(二)通过期权模型分析,在技术创新团队拥有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的情况下,技术创新团队与研发出资人拥有同向变化的期望收益期权模型,具有共同的利益导向,所创造的技术资产会更有商业价值。(三)在技术资产的产权制度方面,“谁发明,谁拥有”的技术资产产权界定原则能够有效地提高政府资助科研项目所创造技术资产的数量和质量,提高大学、科研院所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立法、司法、行政等手段建立完善、高效的技术资产产权保护体系,能够避免技术资产的租值消散,保障技术创新团队的利益,保护技术创新的积极性;由政府、中介组织、市场共同组成促进技术资产产权流转的制度体系,为最终实现技术资产的价值创造条件,能够持续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动力。(四)本文提出技术创新型企业的剩余索取权悖论,即在技术创新型企业中,多个技术创新团队共同拥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会造成负激励。科技型小微企业能够有效避免剩余索取权悖论的发生,是最有利于创新源产生和成长的企业组织形式。(五)在工业化时期,股份制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有效地解决了对企业家的激励和约束问题,能够汇聚起大量社会资本进行工业生产。而在知识经济时代,大批科技型小微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主力,风险投资制度成为了最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六)风险投资制度是迄今为止最有利于促进技术创新的系统制度安排。具备了有效的退出机制、激励机制、组织形式、风险分担机制、技术资产保护制度、政府扶持政策等制度,就能够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风险投资制度体系,为技术创新提供动力。(七)我们发现了有效促进技术创新活动的科研契约关键条款:1.“实现产业化”作为科研契约验收方式更有利于明确产业化导向,提高技术创新活动的有效性;2.技术创新团队拥有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的报酬模式较固定收益报酬模式更有利于调动技术创新团队的积极性,能够促进技术创新团队向提高技术资产商业应用价值的方向努力;3.当技术创新团队以技术资产入股时,技术创新团队在拥有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的同时,还分享了企业的剩余索取权,能够最有效地促进技术创新活动,提高所创造技术资产的商业应用价值。(八)本文认为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技术创新能力超过资本成为技术创新型企业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技术创新团队拥有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变得非常必要。中小企业、网络结构、扁平化管理等能够让更多技术创新团队拥有剩余索取权的组织形式,明显有利于创新源的产生、培育和成长,最终能够形成更多有竞争力的技术创新型企业。(九)本文认为影响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主要障碍是技术创新制度存在微观缺陷,特别是在产权、契约、企业组织、社会经济组织等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缺陷:风险投资制度未能成为技术创新的动力源;技术资产的产权制度不能阻止租值消散;科研契约缺少产业化导向和激励机制;企业组织结构不利于创新源的产生和成长。(十)本文认为创新源就是指能够发明全新的思想和理念,并将其形成技术资产进而转变为现实的个人、研发团队或企业,创新源的核心能力是发明全新的思想和理念。在知识经济时代,技术创新能力超过资本成为企业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创新源也就成为了知识经济条件下最重要、最稀缺的资源。(十一)本文提出完善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制度的总体思路为:以实现技术创新团队拥有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为导向,在产权、契约、企业组织、社会经济组织方面调整我国的微观经济政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