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佳博论文网!

基于契约理论的中国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研究

论文摘要

公共支出作为公共财政的核心内容,政府公共支出的总量和范围反映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国民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影响能力和影响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公共支出比收入更能体现政府职能。然而,在公共支出过程的委托代理链条中,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现象广泛存在,这必然带来代理人问题、机会主义的存在、交易成本增加,直接影响到资源分配结果。各利益集团通过各种手段影响立法程序和影响资源分配结果。预算环节涉及到各政府部门、各省市部门的事权和财权的分配,直接影响公共产品的供给,造成即使各地驻京办已撤销,跑部“钱”进的事件仍然长期存在;在政府采购环节,大额和大型项目的竞标环节,长期存在内部操纵结果现象;群众对于政府公共支出信息公开的呼声,中央和各省市已经逐步以网络等方式向公众公开更多的公共支出信息,但仍然存在信息可读性弱,信息量少等现象。在政府公共支出过程的层层委托—代理契约中,各个层级的代理人都有出现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的可能,以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何设计一个有效的契约机制,使得代理人能够在追寻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最大程度地实现委托人的利益,并向整体的帕累托最优改进,是本文的研究目的。本文以现代契约理论为切入点,通过对公共支出过程中的各级委托代理关系和机会主义分析,构建了基于博弈均衡和交易成本变化的契约均衡分析框架。从理论上研究如何有效的解决各个层级的契约中的权力配置、监督约束、分权、激励以及信息等问题,通过分析各级委托代理关系下的博弈模型中的变量因素,发现信息公开、自由裁量权、预算调整、监督惩罚等因素在公共支出周期中的对博弈均衡和制度创新产生重要影响。纵观西方国家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演进过程,美国的公共支出管理制度变迁体现了美国宪法的分权制衡原则,具体体现在以国会与总统之间对于预算权力的博弈过程,最终以联邦立法和公共支出管理制度的改革表现出来;当然,制度的演进中也伴随着社会公众对政府受托责任要求的不断提高。再观英国从13世纪初政府预算制度的萌芽到公共支出管理制度的发展完善,其数百年的发展演变中充满了议会与君主的博弈、议会与政府的博弈,其政府预算制度的变迁与议会制度和发展是分不开的,是英国议会以法律形式逐步剥夺君主财政权的过程。西方公共支出管理制度的变迁是在一个稳定的宪法和制度框架中进行的,无论是政府部门间权力的博弈和制衡,还是对于预算理性的追求,都有明晰的宪法依归和制度边界。基于支出周期的公共支出管理制度建立,包括政策制定中的预算制度和实施中的政府采购制度和支付制度、预算执行中的激励机制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机制等,保证了西方公共支出的有效运行。在博弈模型变量因素分析和西方公共支出管理制度借鉴的基础上,本文结合中国的现实情况,研究公众与政府、本级政府与各支出部门、支出部门和供货方之间、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在公共支出决策中的竞争博弈行为,将博弈模型中的变量因素进行现实化反应,最终提出中国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既要考虑委托代理关系下各利益集团间的博弈,也要考虑制度背后的交易成本问题,合意的契约关系必将催生出有效的公共支出管理制度。在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实践中,需要通过制度规范将民主固定下来,构建具有长期稳定性的“道路规则”体系。在公共支出过程中通过“阳光预算-阳光采购-阳光报告”,构建阳光政府的制度创新路径是势在必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