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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民工荒”现象分析

论文摘要

2003年以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方向主要表现为由中西部农村地区流向以“珠三角”和“长三角”为代表的东部城市地区,而且流动规模逐年增大被称之为“民工潮”;在这段时间,农民工的供给远远大于需求,廉价劳动力短缺多为结构性和临时性的短缺。但是,自2004年春季开始,以“珠三角”地区为代表的传统农村劳动力力流入地出现了大规模的农民工短缺现象,而且短缺情况逐年变得严重,被称为“民工荒”现象。农村劳动力供给由“民工潮”变为“民工荒”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方面来说,我国依靠廉价劳动力取得国际竞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将遭遇挑战,也意味着我国长期以来依靠投入资源取得经济高速粗放型发展方式的终结;另一方面来说,“民工荒”的出现意味着劳动力成本的上升,而劳动力成本的升高将“倒逼”东部地区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和政府进行产业结构升级改造或进行产业区域转移,所以说“民工荒”现象也是我国经济结构升级和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契机。“民工荒”现象的出现有多层次的原因。在微观层面上,传统的劳动力流入地农民工务工收入低下且增长缓慢,用工企业和所在地区经常漠视甚至损害农民工的权益,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环境恶劣、就业及生活上各种歧视以及维权困难等人为的加大了农民工的流动成本;宏观层面上,中央政府自2000年开始国家相继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及基地”、“中部崛起”等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特别是2003年以后连续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大力支持“三农”发展,这些国家政策的实施对我国区域均衡发展和农民增收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也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向发生了一定的转变,并加大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机会成本”;在制度层面上,我国严格的户籍制度以及以户籍为核心设置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也是阻碍农民工流动的深层次原因之一;在政策层面上,“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对于减少我国人口压力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也使得我国人口的再生产受到人为破坏,导致进入老龄化社会的速度加快,年轻农民工出现短缺。我们要把“民工荒”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转变为有利因素,必须提高农民工待遇、保障农民工权益、减少流动的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以释放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变应发展方式或者进行产业转移以提高利润率和竞争力;政府从政策层面以及利用立法等措施促进农民工流动、产业升级和区域均衡发展以及改善人口再生产等来加以推动。也就是说,解决“民工荒”问题需要社会各个阶层的共同努力并采取综合性对策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