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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都水监研究

论文摘要

都水监是北宋时期重要的河政机构。其建立的原因在于北宋时期,频繁多发的水灾给北宋政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宋仁宗嘉佑三年(1058)设立都水监,其机构设置损益前朝旧制,机构完善。都水监下设是南、北外都水监,其又下辖堤岸司、河埽司。都水监设立后,北宋政府依据河政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都水监组织形式。都水监的官员品位较低,更替频繁,设置细致,由具备治河经验、熟知水事的官员选任。在都水监转转过程中,北宋政府制定一系列奖惩措施,考核水官,引导河政工作的开展。都水监掌管河流治理,都水监积极制定治理建设计划,并对各级官员提出的计划进行考察,按验是否可行。在治理过程中,都水监负责监督河政建设、检查水文情况并上报朝廷,同时对参与河政官员进行监督,从而避免河政工程的伪滥。北宋都水监在河政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后代水官制度的设立有着积极的影响。北宋中后期,都水监与转运使司纷争不断,治河权力在二者间摇摆不定。通过对都水监的研究可窥探北宋政治制度上存在,事权分散、责任不明、机构重叠,行政效率低下等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