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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民心”概念研究

论文摘要

“得民心者得天下”在古代中国是一句很流行的话,而其中的“民心”是千百年来君主为巩固其统治所一直不懈追求的。然而,无论历朝开国君主是怎样因“得民心”而登上天下之至高位,在经历长则几百年短则几年的时间后,必然改朝换代。原因是什么?反推这句话,我们得到的结论是“失天下”者必已“失民心”。可“得”可“失”不仅向我们展示了“民心”的独立性,更说明了民在形成“民心”具有自主性。在这种意义上,“民心”不再是君主在政治上的模糊客体,同时民成为了主体,具有了参与政治的资格。但是,历史上,民在政治上从来没有话语权,“民心”也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这种理论与实际的相离是如何发生的,“民心”在形成过程中发生了哪些演变,如何顺应和培育“民心”?这些问题的回答需要我们回溯到“民心”的发源点,寻求其初始涵义,梳理其演变过程,分析其得失规律,以期为“民心”哲学做一点学术探讨和现实关怀。“民心”二字初是分开使用的。“民”与“心”在文字演变过程中都经历了涵义上的变化,后当“民心”作为一个词组使用时,两字才基本确定了含义。“民”指社会上的普通民众,“心”指情绪与思想,合在一起,“民心”的字面意思就是民众的思想与情感。而在先秦时期,“民心”作为一个合成的独立词,首先出现在《左传》中——“民心不壹”。之后在《国语》、《礼记》、《孟子》等等典籍中也都曾出现。但由于这些地方的“民心”分散在特定语境之中,虽然各自都对“民心”有一定程度上的“定性”,但还不是系统的阐释。故而必须用综合的方式来研究“民心”概念。两周时期,神民、君民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民成为“神之主”,而君成为“保民”手段,民的力量在现实政治与战争中得到凸显,受到了极大关注。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民具有了独立人格,其作为自在主体的资格得到肯定,他们开始能够对政治提出必须被实现的要求,形成了民权观念,这是“民心”概念的内涵之一。而到春秋时期,政治领域的另一个重要思想就是民本思想,这是“民心”概念的第二个内涵。作为中国古代早的史学典籍,《尚书》中曾有言“民为邦本”,这是民本思想的首提。这里的民本意味着国之主体在民,正是在这种原初意义上民本才成为“民心”概念的内涵。具有了民本与民权两个完整内涵,“民心”才正式成为一个具有政治哲学意义的概念。然而,以孔孟为代表的先秦儒家却在构建“圣王治国”的政治理想中消隐了民权,歪曲了民本,从而使“民心”概念偏离了本义。孔子强调“仁政”、孟子强调“德政”,虽然提法不同,但两人皆认为,只有仁德完全具备的圣人才能坐王位以治国,这是非常好的政治理想。但是对治者的高德行要求与过重负担,使得民众在政治上无所承担,而没有责任就不会争取权利,故而民权观念在民众那里变得毫无意义。同时,由于民本思想在初产生时就与“天”相连,民成为国之主体也是由于“天”的权威赋予,虽然“天”在孔孟之处被哲学化,但是在实际发展中,君已经作为“天”在人间的代表而成为政治中心所在了,民从国之主体转变为国之客体,君倒成了主体。这样,民本思想就从民之所本转而成为以民为本、成为统治手段。民丧失了政治权利、心失去了主体地位,民心成为了空洞的口号式存在,不再能参与政治、影响政治,失去了原本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