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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人性思想的研究

论文摘要

春秋战国时期,在中原的大地上诞生了一位思想巨人,世人敬称为“荀子”。荀子是先秦以来后一位儒学大师,他的伟大之处就是他不仅继承了先前儒家大师的思想精华,更重要的是敢于对当时占主流的孟子思想进行有力的批判。在“扬弃”中集百家之长发展了独树一帜的荀学思想体系,后人称之为“荀学”。荀子人性论是荀子哲学思想体系中具特色的理论。先秦以来,人们对人性问题的讨论就没有中断过,正统儒家学派的性善论与荀子的性恶论令春秋战国时期对人性问题的探讨达到了顶峰。二者的论战是一场思想的对话,灵魂的剖析。虽然他们的理论看似对立矛盾,实质在逻辑上却互为补充,他们提出各自人性论的目的是在于为各自的政治蓝图寻求一个理论基石,为构建彼此的哲学体系奠定逻辑起点。相比较,荀子的人性论比孟子的人性论要深刻得多。黑格尔说:“人们以为,当他们说人性是善的这句话时,他们就说出了一种很伟大的思想;但是他们忘记了,当人们说人性本恶的这句话时,是说出了一种更伟大得多的思想。”荀子对人性的假设是大胆而理性地总结时代特征而提出的。荀子看到儒家的“仁政”已经无法担负历史重任—重构西周以来的社会秩序,他以人性本恶假设为基础,提出了礼法并用的治国方略。荀子的“性”指的是人的自然属性,人的本能是恶的,是趋利避害的,在他强调“性恶”的同时,特别提出了“化性起伪”的观点,他认为,人人都有从善的可能,这种可能性建立的前提必须是“伪”,即“起礼仪,制法度”,强调后天教化对于人性的改造,而担任“伪”的任务的主体则是圣王。荀子的人性论思想,为礼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思想前提。人性恶的本性,让荀子看到了必须用礼来满足、节制人的欲望,肯定了礼在价值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在坚持儒学基本立场的前提下,荀子引法入礼,提出了礼法结合的治国方略。重礼,隆法,赋予礼以新的时代内涵,同时亦强调“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法以礼为基础,在礼的支配下起作用。荀子人性论对中国后世研究人性论产生重大影响。韩非子是荀子的学生,他继承了荀子人性论思想,又吸收了法、道家思想,提出了他的性恶理论。汉时的代表思想家董仲舒一方面继承了荀子的人性论,另一方面也修正、补充了荀子的人性论,将人性的善恶与“阴阳二气”密切联系在一起。宋明理学家们倡导孟子的性善论,反对荀子的观点,他们从“气理关系”解释人性善恶的问题。他们认为“天地之性”是源自宇宙本体,性纯、无善恶;理气的运动,形成有善有恶的具体人性。前者具有普遍性,后者具有特殊性。到了清初,早期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以荀子的人性论为基础,批判宋明理学。启蒙思想家肯定了人的合理欲望,极力反对宋明理学的禁欲主义。荀子人性论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合理价值是显而易见的,它对现代社会的启示也有着重大的实践意义。荀子认为,人性的“恶”是人天生的趋利避害的本性,后天的教育可以改变这“恶”的人性,重塑完美的人格。这警示我们,教育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重视教育不仅可以提高个体的道德修养,更可以维护社会秩序,增进社会文明,增强国家国力。荀子坚定人性恶是人的本能,从而肯定人有天生的欲求,这与马克思经典作家认为的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以物质生活资料的存在为前提的理论保持一致。在法治社会的今天,荀子以人性论为基础,引法入礼,实行礼法结合的治国理念,更加坚定我们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的道路,法治与德治协调发展,共同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可以达到真正的天人和谐,做到真正的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