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佳博论文网!

宗教与法律关系研究——以《卫拉特法典》为例

论文摘要

宗教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相互影响是不难理解的。这种相互影响关系在《卫拉特法典》中具有明显的反映。1640年制定的《卫拉特法典》以黄教作为指导思想,规定了有关保护黄教利益的条款,给蒙古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具有深刻的影响。本文归纳学界有关蒙古族宗教与法律关系方面的研究成果,论述了《卫拉特法典》及其该法典当时得以制定的历史背景和原因。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卫拉特法典》中与宗教有关的条款,进而阐释《卫拉特法典》的制定是用“为所有生灵之益”来隐匿法律的阶级性,从而揭示了统治阶级的本质。在主要论述宗教与法律关系时,从黄教对蒙古法律的影响与蒙古法律对宗教的影响等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并得出黄教在当时制定法律时起到了指导原则的作用,对之后法律的发展变化中也起到了重要的影响;而蒙古法律保护宗教利益的条款来保护黄教,取缔萨满教,巩固了黄教的统治地位。因为,在阶级社会,法律与宗教均属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态,架构人们的行为规范。宗教是通过信仰、信念等内心力来调控人们的行为,具有普遍性,而法律是从外在的强制力来调控人们的行为。在阶级社会,统治阶级利用宗教与法律的互相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来维护其统治利益。后,阐述了研究宗教与法律关系的历史作用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