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佳博论文网!

《今文尚书》“天命”观研究

论文摘要

本文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今文尚书》二十九篇中,古圣帝王是在什么意义上使用“天命”这一观念的。“天命”一词的字面意思是“作为至高主体的天的意志”,但与《旧约》中的上帝意志不同。《今文尚书》中古圣帝王进行天命如何的言说时,并未将“天”、“帝”看做是存在于历史时间中的、可以与人进行直接交流的现实主体,这一点可以在对《今文尚书》与《旧约》的对读中得到证明。《旧约》中存在着大量的对人与上帝进行交流的过程的直接记述,并且,上帝意志的宣扬者在对众人进行号召时,需要行神迹来证明自己确实与上帝进行过交流,而上帝对自己传达了如此一种意志。而在《今文尚书》中,完全没有对人与上天进行交流的过程的直接记述;并且,在古圣帝王以“天命”号召众人进行某项举措的时候,亦不需要行神迹。以上两点说明,与《旧约》不同,《今文尚书》并没有将“天”、“帝”看做是现实存在的至高主体,所谓“天命”亦不是通过与上天进行交流而获知的至高主体的意志。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分析得出:在《今文尚书》中,凡是以“天命”为号召的内容,同时亦必为一道德上应然的举措。并且,对于“天命”与“道德应然”之间的这种统一性,以“天命”为号召的古圣帝王亦有自觉的认识。由此出发,本文讨论了这种统一性是如何实现的。实现这种统一性的途径有两种:一是“由天命到道德应然”,一是“由道德应然到天命”。通过对于《今文尚书》文本的分析可以得出,《今文尚书》是经由后一种思路而使这种统一性得到实现的。“道德应然”具有客观性的属性,因此当主体就自己应当如何行为作出道德判断与道德选择的时候,不能将这判断或选择的内容看做是自己的意志或主观感觉,否则这判断或选择就会失去其作为道德判断与选择的意义和作用。这样一来,主体就必须将“道德应然”看做是一个外在于自己而自己必需要服从的要求。这是主体觉知到“道德应然”时的一种真切的感受。正是出于表达这种感受的需要,古圣帝王才用“天命”来指述本来应当说成是“于道德为应然”的内容。《今文尚书》中,古圣帝王正是在这样一种意义上使用“天命”这一观念的。在解决了这一中心问题之后,本文又对由“天命”引发的一个附属性的观念,即“德福一致”进行了讨论。人们既然用“天命”来表达自己通过道德直觉觉知到的“道德应然”,在这样一种言说方式下,“天”即具有了现实世界的高主宰与道德价值的终来源的双重身份。由于出自同一个源头,现实世界中种种事实的发生就必然与道德法则具有某种一致性,由此而有“德福一致”观念的出现。以上即为本文的主要内容。种种不足之处,还请各位老师多加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