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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生死观研究——以三重生命形态为视野

论文摘要

生死问题自古以来颇受哲学家们的关注,对生死问题的反思,所获得的是对生命本然状态的参悟。在传统的中国哲学中,庄子的生命哲学为丰富,具独特性。庄子的生死观在“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天下》)的表象之下,形成了具有系统性的生命哲学。庄子生命哲学的高范畴是“道”,其内容包括:自然生命、社会生命和精神生命三方面。本文正是以此三重生命形态为视野来考察庄子的生死观。从自然生命的角度,庄子首先说明世间万物的生成、发展和灭亡都是由于“气”的不断运动所导致的,而人之生死也不例外,是源于“气”的聚散。由此导出了庄子对自然生命之态度:适。所谓“适”,就是活着时,好好守护自己的形体;面对死亡时,要坦然对之,包括递进的三个层次,即达生、顺从、至乐。并通过与儒家和道教对自然生命之看法加以比较,以突出庄子在自然生命的视域下,其生死观的独特性。庄子是一个具有强烈生命关怀情怀的哲学家,加之其生活在一个“天下脊脊大乱”(《在宥》)的时代,统治者“轻用民死,死者以国量乎泽,若焦,民其无如亦”(《人间世》)。因此,对于如何保全人的社会生命,庄子予以了较多的关注,他提出了一系列保全社会生命的方法:无用之用、处于材与不材之间、物物而不物于物。这与儒家、道教对待社会生命(道德生命)的方式是有很大差异的。无论是人的自然生命还是社会生命其本然状态都会受到诸多的限制,出于对独立人格的向往,庄子认为,唯有精神生命摆脱一切内外限制之后,方可实现绝对自由。在精神生命这一层面保持生命的本然状态,从而真正实现人格独立。这对于现代人找到精神依托,保持心态健康是大有裨益的。本文的目地就在于以三重生命形态为视野,对庄子生死观进行哲学反思,以获得对生死问题的本真把握。本文第一章阐述了自然生命的起源,以及庄子对自然生命的态度,并与儒家、道教进行了比较;第二章首先点明是哪些因素损害了人的社会生命,庄子认为主要是儒家倡导的仁义和人们的追名逐利之心。对于如何避免社会生命受到损害,庄子提出了两种主要的方法。庄子对于社会生命的看法尤其是在如何保全上与儒家、道教有较大区别;第三章首先对庄子的理想人格进行了梳理,其次是阐述庄子为实现其理想人格而做的探索:内要顺性、养神、虚静坐忘;外要“无待”、“齐物”。如此,才能在“独”的境界“游”,实现精神生命的绝对自由。在余论部分,本文指出,庄子三重生命形态下的生死观对于解除现代人的种种生死困扰提供了清新视角,具有不同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