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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美德——从德性伦理角度比较亚里士多德和孟子

论文摘要

德性伦理学的复兴成为英美哲学界近半个多世纪以来,引人瞩目的现象之一。它和以功利主义、义务论为代表的规范伦理学的区别在于,前者“以行动者为中心”,主要关注“我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后者“以行动为中心”,主要关注“我应该做什么”。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伦理学被视为西方德性伦理的典范,而在中国哲学史上,孟子的道德学说同样具有鲜明的德性伦理特征。因此,本文选择从德性伦理的角度比较孟子和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以期从中发现德性伦理的一般结构,并且为当代德性伦理学的重建寻找多样化的智慧资源。围绕着“德性”这一核心概念,本文分为以下五章:第一章:德性的目的:幸福与道。亚里士多德和孟子的伦理学体系都带有明显的目的论特征,他们以善作为活动和欲求的目的,并且从各自悠久的历史传统中继承了高目的之善的概念——“幸福”与“道”。为了实现幸福与道,两者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聚焦在“arete”与“德”上面,由此形成了以德性为关注中心的伦理学。第二章:德性的基础:“灵魂论”与“四心说”。德性建立在人性基础之上,亚里士多德将人性理解为灵魂特有的合乎逻各斯(理性)的活动,而孟子则提出了著名的“性善论”,他以“四心”作为性善的根据。通过反驳同时代的功利主义和利己主义的人性观,亚、孟二氏分别为其各自的人性论提供了相对有力的证明。虽然人性功能乃是人类先天固有的本质属性,但它却以某种潜在的形式存在,而不是既定完满的客观现实,因此德性的获得即表现为人性由潜能不断地化为现实的发展过程。第三章:德性的特征与条目。亚里士多德和孟子都将“中道”视为德性的基本特征。“中道”的实质并不在于无过无不及的中间状态,而是以命“中”正确、达到“适度”为目标。围绕情感和实践的“中道”,亚里士多德罗列出一张具体德目的清单,孟子虽然没有系统的德目表,但他在论述勇敢、节制、友爱、公正等具体德目时,与亚里士多德之间达成了广泛共识。为了在不同的实际境遇中能够保持“适当”和“时中”,人们需要发挥“实践智慧”和“义”的作用,这成为亚里士多德和孟子伦理学的另一个重要的相似之处。第四章:德性的培养:教导与扩充。德性的培养虽然以人性本质为前提,但在实际过程中,必须同时发挥教导与扩充的双重作用。相对而言,亚里士多德更为重视基于ethos的习惯培养以及理性教导的作用,而孟子则更加注重善良本心的“扩而充之”,他以“存心养性”为总原则,发展出一套独具特色的内圣修养工夫。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和孟子的伦理学表现出它们之间大的不同。第五章:德性的境界:沉思与诚。在设定德性的高成就方面,亚里士多德认为理论理性的实现活动——沉思,乃是人所能达到的高幸福,而孟子则肯定人性功能的完整实现——“诚”,代表着圣人的理想境界。同时,通过“沉思”和“诚”,人可以超越自身的局限,达到与更高存在“神”与“天”的同一状态,从而实现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