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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职能定位与转型路径分析——从管制、公共服务、财政与民间组织的视角

论文摘要

目前政府改革成了我国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了我国的共识,也是我国政府改革的目标。公共服务型政府对政府职能的要求就是,政府职能由缺位、越位和错位向提供公共品、解决外部性、防止垄断、消除信息的不对称、维持宏观经济稳定和社会公平等“市场失灵”领域回归。这不但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市场力量逐步强大的现状所要求的,也是世界各国政府经济社会职能演化所遵循的规律,也是由政府本身所具有的固有弊病所决定的。而对于要完成这种转变的路径,本文认为应该在借鉴和吸收国外政府职能转型的经验,包括其方式、手段等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从两个方面即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四条路径即进行政府管制改革、公共服务市场化、财政体制的重构和培育民间组织,才能从根本上完成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政府通过经济性管制间接控制着大量的经济资源,管了许多不该管,实际也管不好的事,结果产生了大量的寻租成本,扭曲了市场对资源的配制机制。另一方面,政府对社会性管制严重不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故我们认为放松经济性管制,让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发挥更充分的作用,同时加强社会性管制公共品的提供是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路径之一。积极借鉴八十年代以来世界各国放松经济管制、引入竞争和采取多种方式实行公共服务市场化所取得的成功经验,进一步理清政府与企业,特别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改变国有国营,政企不分的状况,把政府从直接插手企业生产经营事务中解放出来,专注于其职能分内之事,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型的路径之二。我国财政体制的两个显著特征就是:财政职能仍偏重于经济建设和城乡分割的财政体制。在我国市场机制越来越成熟的条件下,这种财政体制已不符合对政府职能定位的要求,必须从调整优化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划分我国政府间事权以及进行配套的行政和政治体制改革等三个主要的方面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以适应我国政府职能新的定位,这是完成我国政府职能转型的路径之三。培育民间组织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型的路径之四。研究表明,在资本主义国家,其发达的民间组织承接、弥补了大量的政府经济社会职能,从而使得其政府部门可以大规模“瘦身”,实现其“小政府,大社会”的理想。而我国的民间组织由于历史原因几乎被消灭,只剩下一个非常强势国家的社会,这使国家承担了大量本来应该由民间组织承担的经济社会责任,导致国家职能无限膨胀,因此民间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是政府职能转变成功的外部条件之一。总之,本论文认为在政府职能定位上,就是要使我国政府职能从缺位、越位和错位的状况之中向弥补“市场失灵”的领域回归。而要完成这种转变最本质问题就是要改变过去那种对政府、市场、民间组织片面,甚至是错误的看法,在深刻重新认识政府机制、市场机制和民间机制三者各不相同的优缺点的基础上,扬长避短,划分其责任界限,各司其责,从政府管制改革、公共服务市场化、财政体制的重构和培育民间组织四条路径来全面推进我国政府职能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