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佳博论文网!

搭配销售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论文摘要

“世纪诉讼”微软案再一次向人们提出关于搭配销售的法律及经济学问题。搭配销售长期以来一直为美国反托拉斯法所禁止,然而法学家和经济学家却对其实施效果一直争论不休。与此同时,中国的反垄断法草案由来自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起草小组历时8年已于2002年2月26日完成,中国的反垄断法的诞生为时不远。因此,我们有必要吸收美国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反垄断方面成功的司法实践及学术研究成果。 论文以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实践为背景,利用现有的有关搭配销售行为的法律经济学文献围绕以下四个主要问题展开研究。 1.禁止搭配销售的法律条文是怎样形成的? 2.为什么要禁止搭配销售行为? 3.搭配销售行为有没有其存在的经济理由呢? 4.微软诉讼案涉及的是软件产品之间的搭配销售,新经济条件下软件产品之间的搭配销售与传统经济条件下物质产品之间搭配销售有什么不同呢? 论文既有规范研究又有实证分析,通过一些典型案例的阐述,并且把历史研究和经济理论分析结合起来对搭配销售现象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 全文由四个部分组成并分别围绕上述四个问题展开。 第一部分“美国反托拉斯法及其反搭配销售实践”。这一部分又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首先简要介绍了美国反托拉斯法的主要内容、实施机制及其目标并且以《谢尔曼法》为背景重点研究了反托拉斯法的产生过程,并提出反垄断法是社会各集团利益相互斗争的结果,是政治的产物,其法律规定缺乏坚实的经济理论和法学理论基础;其次在广泛研究搭配销售的定义及其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按产品的性质和搭配比例两个维度来区分搭配销售的方法;最后,研究了搭配销售的司法实践,指出其实践中的不一致性体现了在搭配销售理论上的模糊认识。并以物质产品和软件产品之间的搭配销售方面的两个典型案件结束了这一部分的讨论。 第二部分“反对搭配销售行为的理论及其经济学分析”。这一部分主要对法学家提出的有关搭配销售的三个主要理论即消费者压制理论、操纵理论和阻碍理论进行经济学分析。经济学家通常以法与经济学中最基本的理论之一的谈判理论为基础来评价消费者压制理论,他们认为在自愿条件讨价还价达成的协议是不具有压制性的,只要消费者把结卖品和搭卖晶作为一个整体接受下来,那就意味着他给予了结卖品更高的评价。消费着在搭卖品上失去的,在结卖品上又补了回来,而且从整体而言消费者肯定还将从交易中获取一定的消费者剩余,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搭配销售的法律经济学分析因此认为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受到了压制是不正确的。文章以一个假想的例子说明了这一过程,并且同时说明了垄断在这一过程中也没有得到扩展。此外,文章还从理论上阐明了搭配销售作为掠夺性定价的手段从而在长期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现实性。垄断扩展是法庭反对搭配销售的主要理由,论文在前文所述事例的基础上文章进一步通过经济学理论分析来说明搭配销售作为垄断扩展的手段不可能性。最后,论文以理论分析和事论证相结合的方法说明对有效率的潜在市场竞争者的阻碍并不是其理性的选择。 第三部分“搭配销售行为的经济学解释”。这一部分综合了现有的法律经济学文献中对于不同搭配销售现象提出的各种不同解释以及对同一现象所做出的相互竞争或补充的解释。这些解释包括搭配销售可以作为价格歧视的手段,用于风险的分散,作为一种保养合约的选择,解决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降低交易费用,规避价格管制,控制产品质量,监督卡特尔成员之间的欺诈行为和防止盗版等。 第四部分“软件产品搭配销售的经济学解释”。这一部分在对软件产品及其市场结构方面的特征分析的基础之上并结合现有文献,提出了软件产品搭配销售的三种经济解释即榨取消费者更多的剩余,知识之间互补性的要求和产品创新的手段等。在上述讨论的基础之上,论文提出了以下几点主要结论: 1.从反托拉斯法的产生的历史背景中我们可以发现,反托拉斯法包括其中有关搭配销售的条款是社会各集团利益相互斗争、相互妥协的结果,其立法本意更强调的是社会公平而不是效率。 2.搭配销售行为并不能扩展市场垄断力,也不会损害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从根本上来讲对于搭销行为的主要指责是源于结卖品的市场垄断力,搭配销售只是其派生出来的一个问题。 3.搭配销售存在有其正当的经济理由,比如是实行合法的价格歧视手段,进行产品质量控制和减少生产成本及交易成本等,其本质上是企业的一种市场营销手段。 4.搭配销售作为一种营销手段在知识的产品的销售中更为普遍,并且知识产品往往可能通过搭配销售来实现产品创新。 因此,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搭配销售是一种有效率的企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