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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市场化与中国农村制度变迁

论文摘要

改革以来,中国农村经历了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制度变迁,变迁的基本方向是市场化。市场化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包含着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所有领域深刻变化,各种制度变迁是市场化动态演进的具体体现。制度是一种行为规则,市场化水平不同,人的行为模式也不同,制度的形成来自于利益最大化的人的行为选择。相对价格的变化是市场化发展与制度变迁的中介。本文综合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等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1978年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制度的变迁及其绩效进行系统的考察,探索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所带来各利益相关方行为的变化以及由此所诱发的农村制度变迁之间的相互关系,从中总结农村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的规律,为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1978年的中国农村制度变迁表面上是饥荒引起,但更深层的原因则是:土地和劳动力的相对价格差异的存在,市场交易使这种差异显性化,为获取这种差异带来的潜在收益使制度变迁得以扩大和维持,这是农地制度变迁的个人需求因素。与此同时,集体化监督成本的高昂和国民经济计划管理下的低效率也使集体和国家有参与获取公共领域价格差的需求,这是农地制度变迁的组织和国家需求因素。制度变迁的供给因素在于市场化条件使个人和组织的选择集合扩大、知识的增长、技术进步、组织成本改变与政治支持的变化使制度供给成本下降或收益增加。需求和供给的合力使制度变迁成为多方一致的行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引起相对价格差异进而导致制度变迁,反过来制度变迁使生产要素从低收入领域转入高收入领域,形成正反馈促进了要素的进一步市场化,从而推动中国农村市场经济进一步高级化。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不仅是一个逐步演进的过程,而且由于各地区改革进程和发展条件的差异,各地区市场化水平是不平衡的,农村经济各部门、各方面的市场化进程也是不均衡的。市场化的演进不是单调递增或平滑演进,在某些时间会出现跳跃,如1998年与1997年相比,市场化指数净提高3.76%,在某些年份也可能出现指数下滑现象,如1999-2000年市场化下降了0.68%;各指标的市场化演进速度也是不同的,表现为非平衡性特征,农村经济的货币化水平较高,表现为高水平均衡;而农村中介组织的发展与政府职能转换和市场环境建设是农村市场化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对2002-2004年各地区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水平横向测度中发现:西部地区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水平普遍偏低,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收入来源比较单一、乡镇企业发展不足、劳动力的市场化水平不高、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发展有限、农村市场环境建设水平较低等;政府多予少取政策对农村市场化发展有重要作用,为此政府在推进农村市场化过程中应建立相应的支持机制。根据制度变迁的需求与供给理论,制度变迁表现为制度失衡与制度均衡交替出现的过程,当制度变迁发生时,旧制度的发展过程中断,新制度的代替制度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和秩序,因而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从长期来看表现为阶段性的跃进过程;由于路径依赖和知识积累、集体学习的渐进性与持续性,制度变迁条件的积累与局部的小规模的制度变迁可能是一个渐进的持续的过程。中国农村经济制度变迁是一个阶段性与连续性同时并存的过程。农业是直接从自然界获取物质资料的产业,它的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土地、气候等自然环境,具有在一个比较广阔的空间内分散分布和多变性的特征,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必须适应自然力作用过程,农业的产业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的制度或组织特点。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村经济组织主要包括家庭、合作经济组织和非合作性经济组织,家庭是农业生产的最基本组织形式;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兴起是农户为应对小农户与大市场矛盾的一种制度创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生产物;乡镇企业的发展是农户基于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为削弱工业对农村的产品垄断而产生的又一种经济组织。对农村经济市场化与制度变迁绩效的基本衡量标准是帕累托标准,它更强调是农户在市场化与制度变迁过程中的绝对收益地位的改善,可以分成两个维度进行测量,一个效率维度,二是公平维度。在利用前沿生产函数对第一产业生产效率的衡量中,本文发现,市场化对第一产业生产效率的改进起主要作用,而教育因素与技术效率的改进无明显相关。在对公平的测算中,从绝对收益的改善上看,农户的收入水平提高与市场化水平有正相关关系,农村市场化的发展还大量减少了农村的绝对贫困化程度;从农村居民的相对收入差距看,农村市场化的发展在初期缩小了农村居民收入差距,而在市场化发展的中后期,扩大了农村居民地区间收入差距。教育性因素与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提高有正相关关系,越是市场化水平高的地区,工资与教育的相互诱致机制越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经济市场化发展到较高级阶段所进行的又一场大规模的制度变迁,市场化发展使农村居民的收入预期发生变化、各经济主体对风险的防范要求更强烈、对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有更高的期待,由此诱致相对价格变化,使制度变迁成为多方一致的意愿,而经济的发展、知识的积累、加入WTO所产生的倒逼机制使这种变迁成为可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是一场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多方利益一致的结果,在实施过程中特别要尊重农民的意愿,按农业、农村发展规律办事,顺势而为,防止这场变迁落入高成本、低收益的强制性变迁陷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关键在于培育更高级的市场经济主体——新农民和农村新型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