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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统筹构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论文摘要

我国历史上形成的互相割裂的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制度,远不适应市场经济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国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理论和实践不断发展,但对许多问题处于众说纷芸、莫衷一是的状态。国内学者对此研究不够,在实践中全国缺乏统一明确的政策指导。为此,本文对我国构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整体性战略思考。 本文从经济学角度,综合运用系统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并侧重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对我国二元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剖析,比较系统地提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模式、路径选择、衔接机制等设想。 本文提出以下主要观点: (1) 统筹构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必须考虑经济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对社会保障政策选择的客观规定性。从长远发展目标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应具有全民覆盖、城乡衔接、水平适度、功能多样、社会化、可持续等基本特征,最终实现人人有保障。在现阶段要统筹谋划,进行制度创新。要建立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个人、集体和国家可承受的城乡有别、互相贯通的社会保险一个体系;在城镇、农村和农民工建立三个不同特点、可以转换对接的社会保险模块;覆盖城镇从事全日制正规就业的劳动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和具备一定经济条件的农民等四种人群,分别作出社会保险的制度安排。 (2) 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是现行条件下城市社会保险体系与农村社会保险体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将农民工直接整体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不现实,纳入农村社会保险体系不可取,低水平的农民工综合保险制度是权宜之计。农民工具有过渡性、收入低、流动性强等特性,应当分类指导、分类实施,建立起低门槛、广覆盖、有弹性、能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全面推行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大病或疾病住院保障机制,分类分层建立有弹性的养老保险制度。特别是对正规就业、工作岗位不稳定的农民工,实行与城镇职工缴费水平与享受标准有别、“大账户、小统筹”的过渡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