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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过剩背景下中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有效性分析

论文摘要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货币政策,被称为货币政策的“三大法宝”之一。最初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银行体系的流动性,为存款机构提供支付和清算保证,保护居民存款安全,保证银行不会因大规模挤兑而倒闭。随着世界各国金融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存款准备金制度在货币政策工具当中地位不断上升,由最初的银行支付和清算保证工具转为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这时存款准备金制度以调整存款准备金率为主要形式,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调节货币及信贷总量,从而保证市场利率,确保金融市场的安全与稳定。随着金融和经济的发展,存款准备金制度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但是,近年来许多发达国家纷纷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甚至取消存款准备金制度,有人认为存款准备金制度已经过时,我国也应该取消这一制度。纵观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发展历史,该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我国也不具备取消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客观条件,就目前状况而言,存款准备金制度仍然是我国一项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我国不断完善存款准备金制度,采用了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改变存款准备金的计提方式和计提方法,以及改革存款准备金付息制度等多种方法,其目的是改变金融机构需缴存中央银行的准备金数量,实现对信用规模和货币供应量的调整,提高该制度的有效性。长期以来,变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货币政策具有强制性、效果明显、收效迅速等特点,因此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被称为货币政策工具当中的“巨斧”。为了保持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性,人民银行较少通过改变存款准备金政策影响我国的货币供给,从1984年我国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以来一直到2003年之间,人民银行只对我国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进行了5次调整,其中最高水平为13%,最低水平为6%。然而,近年来我国出现了流动性过剩,为了对冲过剩的流动性,中央银行从2007年到2011年五年时间内调整存款准备金率32次,存款准备金政策俨然成为了中央银行最常用、最有力的货币政策工具。在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存款准备金政策能否继续发挥它的货币政策职能,从而实现中央银行预期的货币政策目标?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展开分析,研究流动性过剩背景下的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