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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与土地流转研究

论文摘要

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土地的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率,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模糊性、土地细碎化与分散化、权利寻租损害农民利益等弊端不断凸显出来,因此土地制度变迁势在必行。在渐进的农村土地改革中,可以先通过农村土地流转适度扩大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提高生产率,为实现农牧业现代化迈出重要一步。新疆土地总面积占全国的六分之一,但用于从事经济活动的绿洲面积仅占总面积的9.2%,而在已被利用的土地中,农用地面积占77.1%,因此用于农业生产方面的实际土地面积很少;同时由于地理原因,绿洲多被荒漠隔离,集中连片不多,造成农用地过于分散,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阻碍了农业的发展。因此,新疆应建立适应于绿洲农业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促进农牧业的现代化。本文以规模经济理论、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为依据,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及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新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与土地流转进行了分析。论文首先分析了新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现状、影响因素及主要模式,认为由于受到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的影响,新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较低,经营方式多样化,同时随着乡村精英经营模式、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模式这四种主要模式在不同地区的应用,土地规模化经营效益逐步提高,为新疆进一步实施土地规模化经营提供了现实依据。其次,运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进行了实证研究,提出新疆当前的土地规模化水平还没有达到规模递增阶段,应当通过土地流转,将分散、破碎的小块土地加以整合,以扩大土地经营面积,最终达到土地生产的最优规模。再次对新疆农村土地流转进行了分析。虽然当前土地流转面积增速快,流转收益提高,但由于缺乏劳动力,农户经营能力较弱等原因,存在着流转方向单一化、过程无序化、管理滞后化、收益分配不均化和政策不清化的问题,制约了土地流转扩大土地规模的作用。因此,应通过优化土地流转模式来完善土地流转。然后利用博弈模型探讨了当前主要存在的两种土地流转模式,通过分析新疆典型的土地流转的案例说明在新疆这两种模式都不适用,新疆应根据区情实施“强制性+诱致性”的土地流转模式。最后基于上述分析,分别针对南疆和北疆建立了土地规模化经营与土地流转的实现路径,即南疆采取以政府为主、农户为辅的路径,北疆采取以农户为主、政府为辅的路径,并从宏观与微观两个角度为实现路径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完善了制度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