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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制度变迁路径的不对称研究

论文摘要

对大多数经济学者来说,金融制度的存在被认为是既定的。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金融领域也不断进行着变革。在中国的体制改革中,金融是中国经济健康发展中诸多矛盾的瓶颈,金融体制或制度被经济学界认为是中国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因此对于金融制度及其变迁的理论研究有巨大的需求。 对制度变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研究方法,一种是采用成本收益分析和供求分析来研究制度变迁的一般过程,另一种则是以博弈论方法来研究制度的变迁。一般认为,新古典方法适合于正式化的制度安排(即哈耶克认为的正式规则),而博弈论方法则在社会习俗、惯例和道德规范等非成文法(即哈耶克认为的非正式规则)的研究上具有优势。正式规则必须以非正式规则为基础,只有透彻理解非正式规则形成和变化的规律,才能真正理解正式规则即制度的变迁和演化。非正式规则一般具有形成的自发性、维持的非强制性、发展的长期性、发展的路径性、变迁的时滞性、存在的特殊性等特征。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金融制度变迁路径逐渐进入不对称状态,金融制度变迁滞后于经济结构的转换。在中国经济持续的市场化过程中,非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上升,但其迅速发展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正式金融体系的支持,而没有得到正式金融支持的非国有经济不断通过民间金融市场来汲取资金,从而形成了一个游离于正式金融体系以外的民间金融市场。这实际上体现出我国金融发展中体制内和体制外金融的两条不同的金融变迁过程,逐渐形成了金融制度变迁路径不对称的状态。 这种不对称的根源在于国有经济与国有金融相关联的金融制度安排,而后国有经济时期的利益集团活动有可能继续强化这种低效率的关联性制度安排。在转轨时期,利益集团之间对市场规则制定权的竞争,已经影响到了国家的决策。国家不得不调整自己的决策行为,使之能更好地协调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 从作为金融制度供给方的政府角度考虑,是否推动新的金融制度供给,取决于其效用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国家必须在经济增长、社会稳定和体制改革之间进行权衡,最终选择了保持金融制度变迁路径不对称状态的策略。